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伊滨竞磋-2025-13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伊滨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期存款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8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13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伊滨政采磋商(2025)0011号-1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豫财库(2017)56号),按照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权责统一的原则,洛阳市城乡一体************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66号1.590%评审总得分:80.33分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伊滨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期存款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定存1年期磋商文件 要求的内容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庄少侠、刘大良、王元凯。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价收取,由成交人支付,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15,904.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成交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37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
地址:伊滨区科技大厦22楼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A区3-721室 |
联系人:董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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