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3-******传真:******
通讯地址:陕西省大荔县洛滨大道西段邮政编码:715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160万只塑框扩建项目 |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谷多村 | 大荔县万嘉包装厂 | ******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见附件 |
2 | 年产200万只塑筐生产线扩建项目 | ******街道南七村 | 大荔县腾达塑筐厂 | ******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见附件 |
附件:1.大荔县万嘉包装厂年产160万只塑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大荔县腾达塑筐厂年产200万只塑筐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