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低碳循环经济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开展“乌鲁木齐市低碳循环经济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会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升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低碳循环经济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
项目概况:
产业园一期第二阶段:既本次可研申报项目,利用原有采坑、荒地通过矿区生态修复打造乌鲁木齐市《固废绿色资源化处理中心》,对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其他废旧物资等进行收集、转运、分选、处理处置、暂存、填埋等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的全品类、全产业链、一站式处置方案,建设城市固废资源化处置管理智慧服务平台。年处置各类固废1000万吨,计划投资约2.85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西山浅水河矿区楼房1栋
联 系 人:高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西环北路728号住宅楼(马德里春天)23号楼2单元2001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本项目有何意见和看法,可从以下链接下载表格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附件1),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公众可通过邮寄或者邮箱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