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26号修订)精神,市司法局牵头对2025年3月******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市司法局根据市有关单位提出的文件清理意见,进行清理汇总审核,形成了《永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4月3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永城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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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76600
附件:《永城市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
永城市司法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