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性涂料、5000吨UV涂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性涂料、5000吨UV涂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水性涂料、5000吨UV涂料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济宁市任城区运河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m2,******办公室,位于生产车间北侧;环保工程包括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危废间、一般固废暂存区等。项目年产5000吨水性涂料,职工定员10人,每天运行8小时,每年工作300天。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侯经理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