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台前县北环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县城区视频监控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 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台财招标采购-2024-14
******公安局台前县北环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县城区视频监控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96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80D******001 | ******公安局台前县北环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县城区视频监控安装项目 | ******.00 | ******.96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5.3采购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4核心产品:智能球型摄像机;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6采购范围: 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县城区视频监控 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运行、维护、软件升级,如有)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
5.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5.8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10质保期:三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人不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地点: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凭企业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3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3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同时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公安局
地 址: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纬六路16号
联系人:聂士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14号院附19号216室
联系人:牛瑞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瑞红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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