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第三监狱2025年度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河南省第三监狱2025年度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项目包1:副食及调料 | ****** | ****** |
2 | 豫政采(2)******-2 | 河南省第三监狱2025年度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项目包 2:面粉 | ****** | ****** |
3 | 豫政采(2)******-3 | 河南省第三监狱2025年度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项目包 3:冷鲜肉、禽肉 | ****** | ****** |
4 | 豫政采(2)******-4 | 河南省第三监狱2025年度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项目包 4:食用油、禽蛋 | ****** | ****** |
5 | 豫政采(2)******-5 | 河南省第三监狱2025年度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项目包 5:时令蔬菜 | ****** | ****** |
5.2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及采购人要求;
5.3 交货期:根据采购计划在要求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下即时送达;
5.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包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分五个包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针对以上任意包段投标, 但只能中一个包段,按照包段的先后顺序中标,在其他包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 包1、包2、包4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是经销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包3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经销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7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有保质期的物资自配送到采购人之日起生产日期至质保期满不得少于 2/3 时间,因食品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件,由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远程不见面”、“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等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在《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下载学习。
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4.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