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大连分公司协议物料制作供应商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太平人寿大连分公司协议物料制作供应商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太平人寿大连分公司协议物料制作供应商的采购项目。根据招标人对单次项目的具体需求提供协议物料制作服务。
2.2招标范围: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要求,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3预算金额:100万元/中标单位。
2.4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项目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中标单位数量: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选择1-2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单位,中标及轮候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签约时间及合同内容均以合同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其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集团供应商库黑名单;④投标人须信誉良好、无失信等不良记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采购,且招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后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具有以下情形的供应商视为关联关系,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a.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
b.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委员会认定存在较大采购风险的具有四层以内管理关系、股权关系或符合本条第一款的人员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关系层数是指以上管理关系、股权关系或人员关系的最短关联关系路径长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3.6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内,******,资料符合要求的将收到报名登记表及缴费信息,提交报名登记表及缴费后完成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营业执照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文件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6日,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
******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已在库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4.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4:00:00(北京时间)。
5.2递交方法:纸质及电子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或进行邮寄,以实际到达开标地点为准。
5.3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0层20c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7日14:00: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0层20c会议室。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集团集中采购门户(******/”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1号诺德大厦4209室
联系人:路广
电话:0411-******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0层20c会议室
联系人:张玥、王广远
电话:010-******-835、******
传真:010-******
电子信箱:******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
我要报名
1.招标条件
太平人寿大连分公司协议物料制作供应商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太平人寿大连分公司协议物料制作供应商的采购项目。根据招标人对单次项目的具体需求提供协议物料制作服务。
2.2招标范围: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要求,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3预算金额:100万元/中标单位。
2.4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项目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中标单位数量: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选择1-2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单位,中标及轮候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签约时间及合同内容均以合同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其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集团供应商库黑名单;④投标人须信誉良好、无失信等不良记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采购,且招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后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具有以下情形的供应商视为关联关系,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a.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
b.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委员会认定存在较大采购风险的具有四层以内管理关系、股权关系或符合本条第一款的人员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关系层数是指以上管理关系、股权关系或人员关系的最短关联关系路径长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3.6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内,******,资料符合要求的将收到报名登记表及缴费信息,提交报名登记表及缴费后完成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营业执照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文件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6日,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
******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已在库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4.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4:00:00(北京时间)。
5.2递交方法:纸质及电子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或进行邮寄,以实际到达开标地点为准。
5.3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0层20c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7日14:00: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0层20c会议室。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集团集中采购门户(******/”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1号诺德大厦4209室
联系人:路广
电话:0411-******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0层20c会议室
联系人:张玥、王广远
电话:010-******-835、******
传真:010-******
电子信箱:******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
我要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