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永城市兴隆新型墙体材料厂年加工360万吨机制砂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永城市兴隆新型墙体材料厂年加工360万吨机制砂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永城市兴隆新型墙体材料厂
建设地址:永城市龙岗镇米庄村刘庄组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4.8.20-2024.9.18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